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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有出台关于3周岁以下孩子父母享受育儿假文件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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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泉
Lv.1
育儿假,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四条已有明确规定,即“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,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。婚假、产假、照顾假、育儿假期间,工资、福利待遇不变,不影响晋升。”根据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有关问题解答之二、夫妻育儿假问题:符合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其子女满三周岁之前,夫妻双方每年(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)各享受十天育儿假,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。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。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,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,可以一次性使用,也可以分次使用。育儿假期间,工资、福利待遇不变,不影响晋升。您可据此向单位申请育儿假。目前市、区两级没有出台相关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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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心
Lv.2
回帖必定有好报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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